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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五门堰创置田地暨合工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8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十八日 · 清 ·《五门堰创置田地暨合工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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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门堰创置田地暨合工碑》



【时间嘉庆二十五年(1820)仲秋上浣立

【地点】陕西城固县五门堰

【评述】

碑高175厘米,宽68厘米,厚18厘米。碑额佚失,碑身两面刻。

碑阳22行,行58字,记载嘉庆八年(1803)后,“
河水屡发,冲淌地亩,淤成沙坝,河滩无石可取。由是按亩派钱,买石修堰,五门堰之害,从此起矣”。至嘉庆十一二年“河水暴发,为患更大”,五门堰得水较难,经县主勘验,饬令别修堰堤,并备价买地。嘉庆十三年(1808)“四里强将堰堤裂断分修,彼此争胜加高,激水奋溢,五洞与官渠堤岸屡修屡冲,工程愈重”。之后又买地续堤,致民力拮据。嘉庆二十二、三、四年,知县劝令“四里合工,低截深淘”,嘉庆二十五年(1820)又经府、道官员劝谕,奉行合工修筑,秋成时已见成效。因担心“先年所置地土,渐有复初之势,第附近豪强,保无侵削垦种情弊”,同时担心契券“恐有遗失致滋争端”,特将置地与合工的来龙去脉“勒诸贞珉”。四里董理首事李时中撰文,襄办首事方春和书。后列西高渠首事、保正、堰长,四里董理首事、襄办首事,四里堰长等名单。

碑阴载五门堰嘉庆十二年(1807)因改修堰堤而契买19纸、嘉庆十五年(1810)改修官渠契买10纸,嘉庆十三年开河及嘉庆十六年续修堰堤契买12纸,并载每契田亩数、坐落、四至及额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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