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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长元吴三县禁漕船过境差役滋扰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2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十二日 · 清 ·《长元吴三县禁漕船过境差役滋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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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元吴三县禁漕船过境差役滋扰碑》


【时间嘉庆十四年(1809)四月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石上部残缺,碑文17行,内容为长洲、元和、吴县三县经苏州府批示联合示禁。禁碑据炭船帮小甲沈宏源等呈请而出示。碑称:“自示之后,尔等江浙各帮漕船过境,遇浅起驳,务即遵照宪饬自投兵粮埠,雇觅宽大坚固惯装粮食之行江船只驳运漕米。如有差役埠伙藉驳粮为名混行封捉前项煤炭树柴船只滋扰,许商牙船户指禀,本三县以凭立提究革。”尾题“发长船湾竖立”。柴炭船小甲沈宏源、任得乐及船头等同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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