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嘉庆十五年(1810)七月
【地点】碑原在江苏苏州枫桥镇铁岭关口,现存苏州文庙。
【评述】
碑高137.5厘米,宽55.5厘米。左下大半残缺,右侧中部残缺。现存碑文11行。据籍隶楚省来苏贩米的船户邬大志等禀称:近遭一干地痞假充河快,聚党多人,日肆索诈。装米者照船只大小,索米自三升至一斗不等。装杂货船只也被勒索钱文 ,“种种扰害,万船切齿”。船户具禀于按察使司,提出“不愿深追既往,惟求示禁将来”。按察使司要求苏州府查明后,立即出示禁革。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奉苏州府批示出示禁碑称:“嗣后如有无藉棍徒乞丐假充河快名目,在于各商船索诈钱米、生事扰害者,许即扭禀本县,以凭按律究办。”湖南湖北、江南江西通帮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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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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