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长元吴三县永禁棍徒假充河快勒索外省船户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十三日 · 清 ·《长元吴三县永禁棍徒假充河快勒索外省船户碑》

6F791

《长元吴三县永禁棍徒假充河快勒索外省船户碑》


【时间嘉庆十五年(1810)七月

【地点】碑原在江苏苏州枫桥镇铁岭关口,现存苏州文庙。

【评述】

碑高137.5厘米,宽55.5厘米。左下大半残缺,右侧中部残缺。现存碑文11行。据籍隶楚省来苏贩米的船户邬大志等禀称:近遭一干地痞假充河快,聚党多人,日肆索诈。装米者照船只大小,索米自三升至一斗不等。装杂货船只也被勒索钱文 ,“种种扰害,万船切齿”。船户具禀于按察使司,提出“不愿深追既往,惟求示禁将来”。按察使司要求苏州府查明后,立即出示禁革。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奉苏州府批示出示禁碑称:“嗣后如有无藉棍徒乞丐假充河快名目,在于各商船索诈钱米、生事扰害者,许即扭禀本县,以凭按律究办。”湖南湖北、江南江西通帮公立。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1FCF2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