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1 阅读数:
《泉州府示禁碑》
《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示禁碑》
【时间】嘉庆十五年(1810)四月立
【地点】福建泉州鲤城区中山中路文庙古榕树下
【评述】
两通碑刻立时间和责任者相同,内容相近。
《泉州府示禁碑》碑文4行,载泉州府知府示禁:“文庙栅栏外不许侵占搭盖、排卖货物、污秽作践。如违,立拿重处。”
《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示禁碑》碑文5行,载泉州府儒学和晋江县知县示禁:“文庙泮宫、栅栏内外不许排列货物及作践污秽。如违,拿究不贷。”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上一篇:清 ·《长元吴三县禁漕船过境差役滋扰碑》 下一篇:清 ·《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记》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