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嘉庆九年(1804)三月
【地点】山西芮城县永乐宫纯阳殿外(东碑廊)
【评述】
碑螭首龟趺,高346厘米,宽86厘米,厚23厘米。碑阳额题“皇清”,碑文19行。碑身下部文字磨泐。碑文载宫墙内外多膏腴之田,向被住持匪徒典卖一空。为维护庙产,官府颁示晓谕:“凡有典买庙内地树者,免其盗买之愆,发给典买之价,示期赴署缴契领银。”并对庙产经营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每年收租,六社首人挨次经管,新旧账目造具清册,轮流交待。”蒲州府知府蒋荣昌撰文。蒋荣昌撰,王冲霄书。
碑阴额题“碑记”。碑身刻地亩树株总数,计宫内水地六十七亩,平地十亩零二分;宫外平地二十六亩,坡地五亩。并列出香火地、养赡地、天师庙地亩数,实租地夏租、秋租数额,宫内银杏树、柏树株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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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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