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 《严氏祭田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5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五日 · 清 · 《严氏祭田碑》

《严氏祭田碑》


【时间】 乾隆三十二年(1767) 十一月

【地点】江苏常熟碑刻博物馆

【评述】

碑额横题“ 祭田碑记 ”。碑文16行,首题“ 奉常熟县正堂史饬立祭田碑记 ”。文后署严姓立碑人题名5行。碑文记载严氏绵延200年,有祭田80余亩,“ 世远族繁,祭产无亏,明禋不失 ”。严氏又集众议,商定“ 五支公司经管,内分条列八则 ”的祭田规制,报常熟史知县。知县建议:“ 酌筹祭田租米,收贮专祠,公办税粮。祭扫之余,存之典庄生息,毋许私收侵染,遴择司祭协理族人,不得以尊卑势位□议争执,务使永远遵行。 ”严氏遵照知县的“ 勒石公祠,世守罔替 ”的指示,特立碑为记。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