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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韩贞文祠产执帖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6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六日 · 清 · 《韩贞文祠产执帖碑》

《韩贞文祠产执帖碑》



【时间】 乾隆三十二年(1767)十二月廿二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高 163厘米,宽 75厘米。额刻“ 宪给韩贞文先生祠世守祀产执帖 714字。碑身20行,执帖编号为“ 苏抚部院挂发藩字第三十七号 ”,事由为“ 江南苏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请定盗卖盗买祀产义田之例以厚风俗事 ”。执帖年款处钤“ 江南苏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之印 ”,文尾“ 右帖给 准此。布政使司 ”等字在碑文中较醒目,为帖文的标志性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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