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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潭柘岫云寺募置香火田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七日 · 清 · 《潭柘岫云寺募置香火田碑》

《潭柘岫云寺募置香火田碑》


【时间】 乾隆三十三年(1768)四月

【地点】北京门头沟区潭柘寺山门外

【评述】

碑螭首龟趺,通高503厘米,宽93厘米,厚28厘米。额篆“ 万古流芳 24字。碑身21行,满行52字,首题“ 潭柘岫云寺募置香火田碑记 ”。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正黄旗汉军副都统、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国子监事务、吉林德保撰并书。尾钤“ 德保制印 ”“ 经筵讲官 ”两方印。

碑文载潭柘寺自雍正八年(1730)至乾隆三十年(1765)的三十余年间,“
置民田及民自舍田、旗人自舍田共一百五十顷。而旗田不得与民授受 ”。因所舍田散处各州县,“ 畸零窎远,科勘不易 ”。监院高僧来琳特“ 请于户部,以例免予丈量,下宛平县核按田数,永作寺产。有私相售者罪之 ”。撰者德保认为来琳所为“ 惟欲利其一宗之教,遂竭力以谋所养 ”,与寻常置募寺产者不可同日而语。碑文还记载了雍正初年郡县学田亩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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