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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敕修文庙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4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四日 · 清 · 《敕修文庙碑》

《敕修文庙碑》


【时间】 乾隆三十二年(1767)三月奉谕

【地点】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评述】

碑螭首龟趺,立于碑亭内。碑身满汉文各10行,乾隆御撰。碑文提到乾隆“ 于临御初即诏易黄瓦 ”修缮孔庙之事(参见33日清《御制文庙易盖黄瓦碑》介绍);同时提到“ 门殿诸额,向沿明张璁陋议,非所以肃观瞻、明折中也 ”,此指明嘉靖大礼议时对孔庙制度的修改,诸如将大成殿改为先师殿等,乾隆恢复旧制,重新御书匾额。碑文载乾隆要求“ 择内府所藏周范铜鼎、尊、卣、罍、壶、簠、簋、觚、爵、洗各一,须置太学,陈之大成殿中,用备礼器 ”。第二年颁赐给国子监大成殿的十件西周彝器分别是康侯鼎、牺尊、内言卣、牺首罍、雷纹壶、召仲簠、盟簋、雷纹觚、子爵、素洗。此十件礼器也称“ 周笵十器 ” ,于1948年被运到台湾,现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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