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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详允永兴中泗两河碑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二十三日 · 清 ·《详允永兴中泗两河碑记》

《详允永兴中泗两河碑记》

【时间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立

【地点】河南省沁阳市博物馆

【评述】

碑高184厘米,宽71厘米,圆首,额题“详允永兴中泗两河碑记 210字。碑身30行,碑文多处漫漶。温县知县勒石,事由为“恳乞转详立案勒石以示永久事”。碑载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永兴之口被响沙壅塞,永兴利户仍在广济旧口疏浚取水,而中泗利户以为分其水利,遂起争讼。该案经怀庆知府陈,河南布政使司参政、分守彰卫怀三府兼管河北河务水利兵备道孔,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卢,河南布政司事湖北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在任守制)白,河南巡抚王,以及总督河南山东等处地方军务、督理营田兼理河道、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士俊等要员审理、批示,最终按照“平分水利,永杜争端”的原则,“于中泗、永兴两河受水河口各建闸座,又自河口起至分流之处,中筑石墙一道,以分界限”。这种处理结果使两河利户俱允服,因而将相关公文、判词勒石以垂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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