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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丨八月十七日 · 民国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

 

【名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

【时间】1931年12月1日
【评述】1931年秋,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已连成一片,形成以瑞金为中心的全国最大的根据地——中央根据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奠定了基础。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张鼎丞等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之后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毛主席”之称始于此时。同时,会议产生了外交、军事、财政、土地、内务、司法人民委员。12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一号《布告》,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并公布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等的名单。《布告》使用公历纪年,在年款处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印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宝贵探索和实践,鼎盛时期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个省级苏维埃政权,下辖60个行政县,总面积约8.4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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