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九月二十九日 · 民国 · 《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成立宣言》
【名称】
《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成立宣言》
【时间】
1943年12月
【评述】
1943年12月,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整合其他抗战力量,成立东江纵队,成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东江地区创建和领导的一支人民抗日军队。1943年12月2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司令曾生、副司令王作尧、政治委员林平、政治部主任杨康华联名发布《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成立宣言》,宣称:东江纵队“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护一切爱国同胞的人权、财权”;东江纵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队伍”,“除了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之外,并没有其他利益”。东江纵队成立后,深入港九敌后,挺进粤北山区,积极开展杀敌立功竞赛和拥政爱民及扩军运动。至抗日战争结束,东江纵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1万多人的人民抗日武装。1945年,朱德在“七大”军事报告《论解放区战场》中将东江纵队与琼崖纵队和八路军、新四军并称为“中国抗战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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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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