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月十二日 · 民国 · 国民政府特派董必武状
【名称】
国民政府特派董必武状
【时间】
1945年3月29日
【评述】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成立大会在美国旧金山隆重开幕,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后波兰加入)的282名代表出席大会,共同讨论和制定《联合国宪章》。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共产党方面的成员出席了大会。这是中国共产党高级领导人首次在西方国际政治舞台上亮相。
1945年3月29日国民政府发给董必武的特派状上写明:“特派董必武为中华民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此状。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特派状由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蒋中正和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签署。年款处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右下有状文编号“派字第十八号”,左下角写有监印和校对者名字。
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共有10名正式代表。国民政府代理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为首席代表,成员有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国民参政会主席王宠惠,中共中央南方局主要领导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董必武,青年党成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李璜,中国民主同盟常务委员张君劢,中国前驻美大使胡适,南京金陵女子大学校长吴贻芳,《大公报》总经理胡霖等。
1945年6月26日,历时两个月的联合国制宪会议圆满结束。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1985年10月在纪念联合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时任国务院代总理的万里评价董必武当年旧金山之行的意义道:“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作为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制定《联合国宪章》的旧金山会议,并在宪章上签字。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支持战后国际安全组织的建立。”
董必武(1886-1975),湖北黄安(今红安)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参加过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长期担任党内重要领导职务,与林伯渠、吴玉章、徐特立、谢觉哉并称“中共五老”。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以及代主席等职。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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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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