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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赐江苏巡抚陈宏谋》(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9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四月十九日 · 清 ·《赐江苏巡抚陈宏谋》(二)

《赐江苏巡抚陈宏谋》(二)


【时间乾隆二十七年(1762)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石已碎裂数块。碑文5行,为乾隆帝弘历御笔赐江苏巡抚陈宏谋诗,尾钤“所宝帷贤”和“乾隆御笔”两方印章。此诗文亦载于《南巡盛典》卷23,及《御制诗三集》卷19。
碑文为:

陈宏谋从政之余,采录前人有关修身、养性、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类辑为《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总称《五种遗规》。民国年间,《五种遗规》被定为官员从政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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