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咸丰三年(1853)六月
【地点】山东济南市市中区清真南大寺大殿南侧
【评述】
碑高97厘米,宽48厘米,厚13厘米。额横题“万古流芳”4字。碑文16行,包括记文8行,亲友、族人二十余人公立题名6行,施地人署名及年款各1行。
碑载张金氏同子寿龄将灵官庙(西大寺址)西一段6亩地情愿付于饮虎池小寺永远为业。并将原契约纸交给住持米国炳和同姓张玉策,两人各种三亩,以为每日给张贞魁及之后给丁、金二氏祭扫修坟之费。声明“此系三家情愿,各无返悔。倘后人返悔者,罚银二百两入官充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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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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