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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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6 阅读数:
《长洲县示谕酒行以校准公砠交易碑》
【时间】道光二十四年(1844)十月初一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碑下部残缺,中上部有断裂痕。碑文10行。载酒行商户公议买宪治昌一图房屋一间作整规公所,并议写校准公砠方式:每觔以洋吊按数校准,五十八吊为一砠。因公所新设,请求官府保护。长洲县据此示谕官牙及客商人等:以后交易均按校准公砠,以昭公允。年款处钤长洲县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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