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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合街商贾公办碑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0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二月十日 · 清 ·《合街商贾公办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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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街商贾公办碑记》


【时间道光二十七年(1847)三月十五日立

【地点】山西稷山县稷王庙正殿东山墙外侧

【评述】

墙碑呈横长方形,高73厘米,宽122厘米。边框饰瓶花、庄稼、家畜及祥瑞图案。刻文总计33行,满行24字。首行题“重建庙宇落成请归合街商贾公办碑记”。碑文记稷山县后稷祠于道光十六年(1836)遭受火灾,道光二十四年(1844)绅士商贾在知县倡议下集资万数重建,大功告竣后,士绅等“公议善后事宜,必需合街轮流办理,方可永远奉行。但合街生意甚多,皆不成行。惟有拆货估衣行、广福杂货行、兑换银钱行各有成规,议得正月十五日敬神一事,交此三行轮流经管。每年一切事宜,即由值年之行专主,别行不得干预。戏毕交代接办亦如之,周而复始,可免推诿之弊矣”。道光二十七年(1847)三月初九日,公议事项得到官府支持,稷山县知县批示“照议办理,并着建立碑记以垂永久”。墙碑据此于三月十五日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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