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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无锡县陈明旧章给示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二十七日 · 清 ·《无锡县陈明旧章给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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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县陈明旧章给示碑》


【时间道光十八年(1838)七月示

【地点】江苏无锡碑刻陈列馆

【评述】

碑文16行,碑身左侧及下部漫漶。碑文载据俞大海等禀称:西北两门脚班差分锡、金。嘉庆年间金邑先设同仁栈,继之锡邑于嘉庆十九年(1814)设蔡栈。之后两班争讼不断。无锡县会同金邑县酌定章程,令两班各守各县境界,锡归锡做,金归金做,各值各业,以杜争端。“因前颁印示年久湮没,申明前案,公叩重颁”,两县据此会同示禁。此碑为无锡县谢知县示禁。年款处钤“无锡县印”。


清雍正二年(1724)无锡县析为无锡、金匮两县,两县同城而治,形成一城两衙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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