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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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2 阅读数:
《断案永昭碑》
【时间】道光二十五年(1845)六月十九日立石,同年四月三十日断案。
【地点】山西洪洞县堤村乡杨洼庄村
【评述】
碑圆首方趺,高110厘米,宽56厘米。额竖题“断案永昭”4字。碑身14行,载嘉庆二年(1797)洪洞县杨洼庄村与赵城县南、北石明三村因越界开渠、截引汾水而引发纷争。后两造具结息案。虽有案牍可稽,但未曾立碑为证。道光二十五年(1845)石明三村又在杨洼庄村河滩开渠上水,经官府再次断案后特立碑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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