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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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4 阅读数:
《重修渠道碑记》
【时间】道光二十□年十月立
【地点】河南洛阳市宜阳县张坞镇岳社村
【评述】
碑高114厘米,宽48厘米。额题“皇清”二字。碑文11行,满行32字,另有题名6行。碑载“宜西岳社村东龙潭寺沟有古渠一道,循土崖行水三十余丈,屡修屡坏,势难永久”。段朝进与村众商议集资凿洞通渠。渠上旧规屡蒙县主公断,与程屋村轮流5日灌地,永无争端。岳社村有水户60余家,共水66亩,碑文就凿洞和使水费用负担而作出具体规定。进士候选训导宋象贤撰文,合村人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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