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治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宝峰寺禁伐树木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8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二十八日 · 清 ·《宝峰寺禁伐树木记》

74938

《宝峰寺禁伐树木记》


【时间道光三年(1823)十月

【地点】山西大同市广灵县宜兴乡直峪村圣佛寺

【评述】

碑额题“千古明鉴”2行4字。碑身19行,首题“直峪村重修宝峰寺碑记”。碑载古刹圣佛寺因直峪村人施山田数十余顷留粮自纳而创建。后因执事僧人肆意砍伐、越境偷卖,村人阻挠,便串通好事之人平空插讼,致嘉庆二十年(1815)至二十二年(1817)三年间讼事不断,寺宇废坠。直峪村监生宋价等情出无奈,投控于大同府,府移大同县审理,令直峪村绅民另选妥僧住持。村人遵谕商定办法,言明“无事不许砍伐树木,有工须要大家议商”,并将嘉庆二十四年(1817)修理布施芳名列于碑阴。

撰文者为广灵县儒学生员宋善继。碑列“
在讼会首”名单有监生宋价、生员周近仁等7人。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2C0EA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