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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拨铺给流芳祠祀典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十三日 · 清 ·《拨铺给流芳祠祀典示》



《拨铺给流芳祠祀典示》


【时间雍正七年(1729年)四月二十六日立

【地点】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祖庙碑廊。

【评述】

碑额横题“忠义流芳碑记”6字。碑身29行,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前9行为时任南海候补知县蒋迪撰记文。碑文记“佛山旧名桂华乡,后敕赐忠义乡”。其原因是明景泰(1450-1457)初,“海寇黄萧养作乱,假设名色,迫胁齐民。凶焰将及,桂华乡之壮士梁南园等二十二人,誓不从贼,谋同捍御”。寇平后,朝廷对二十二人进行嘉奖,“授以冠带职衔,辞不受,赐其乡为忠义乡,以旌表之。后二十二人殁,立祠于灵应祠侧,名忠义祠,子孙世世奉祀无缺”。因素无祀田,每当祭日,均由子孙敛材以为供办。适祠之后人梁广庵等“请于其先人捐入灵应祠之田土,名后排窦,今成铺屋者,量拨一间以为祭业”,撰者特记其始末。

碑身第10至29行为《拨铺给流芳祠祀典示》,记梁南园后裔梁广庵等因“
有祠无祀”而请拨铺屋为祭业的呈辞,五斗口司奉批核查和集绅众议的详情,及南海县正堂蒋迪的批文。碑文明确:“将后排窦铺第一间,店租银贰拾伍两,拨给公等子孙收租,永为忠义祠春秋供祀。”并就税粮交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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