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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朱柏庐治家格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一月十一日 · 清 ·《朱柏庐治家格言》


《朱柏庐治家格言》


【时间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

【地点】陕西西安碑林

【评述】

碑圆首方趺,高173厘米,宽70厘米。碑文16行,行40字。朱用纯撰,因“语极浅近,义甚严切。粗之日用饮食之常,精之即修身立命之本”,在清代广为流传。碑文行书,陕西咸宁人孙能宽书。

格言作者朱用纯(1627-1698),江苏昆山县人(今昆山市),字致一,号柏庐,为朱熹后裔。其父朱集璜是明末学者,清顺治二年(1645年)守昆城抵御清军,城破,投河自尽。朱用纯取西晋王裒“
庐墓攀柏”之孝义,自号“柏庐”。为明父志,他终身未入仕途,以授学、著书为业。中年时撰写《治家格言》规训家人,却不胫而走,广为流传。其宗叔朱大满题匾称:“鹿洞谈经传千秋师表,柏庐继志垂一脉家规。”

因格言未署名,又多以“
朱子治家格言”指称,甚被误传为宋朱熹所作。如碑文书者孙能宽即认为“右新安朱文公夫子家训也”(碑文第14行)。为澄清讹传,清代学人多有阐释。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言:“《朱子格言》系昆山朱柏庐所作,非文公也。”翁方纲《复初斋文集》也指明:“国朝《朱子家训》于日用事颇极切要,此是康熙初昆山朱柏庐名用纯所作,世乃讹传为朱文公家训,竟不知柏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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