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十六日谕
【地点】浙江绍兴越城区大禹陵
【评述】
碑额题“上谕”,外饰龙纹。碑文10行,记康熙皇帝南巡亲谒大禹陵后,颁谕浙闽总督王陟崇修禹陵事。绍兴府知府李铎勒石。
据《清康熙实录》卷139载:皇帝亲撰祭文,诣禹陵致祭。率扈从诸臣行三跪九叩礼。御制《禹陵颂并序》。赐福建浙江总督王骘御衣凉帽。谕曰:“尔任总督,凡事实心办理,操守清廉。浙江福建黎庶,俱称尔为清廉总督。故有是赐。”
立碑者李铎,奉天铁岭人,荫生,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任绍兴知府,纂修《绍兴府志》六十卷,康熙三十年刊印。李铎任杭州知府时,重修岳王庙,并在古井的照壁上亲题“忠泉”二字。
《康熙二十八年上谕碑》碑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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