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八日 · 清 ·《永禁油蔴铁觔铺户当官碑》


《永禁油蔴铁觔铺户当官碑》
【时间】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八月
【地点】原在江苏常熟道前,现存常熟碑刻博物馆
【评述】
碑高176厘米,宽85厘米。额题“奉本府详奉督抚司道各宪永禁油蔴铁觔铺户当官碑记”,12行23字。碑身五截刻,每截26行,满行11字,其中第五截未满刻,总计121行。碑载附居常熟县从事油蔴杂货生理的异乡小民,为禁派扰行铺而连名呈词官府,经苏州知府赵、总督江南江西部院王、布政使司章、分守苏松道刘等批示,常熟知县高士䴊及县丞魏文质、主簿周士龙、典史师允中、经承马起龙及铺户王子佩等4人同立禁碑。碑首载事由为“异议困于假公之扰吁宪一视同仁勒石永禁以安民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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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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