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十六日 · 清 ·《忍字歌》


《忍字歌》
【时间】康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颁
【地点】江苏苏州玄妙观
【评述】
碑文23行,总督两江部院永宁于成龙颁劝,长洲归圣脉立石。内容主要为劝诫百姓善于容忍止讼,以求自保。
于成龙(1617-1684)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市方山县)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副贡,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授广西罗城知县,后迁任黄州府同知、知府,历任武昌知府(代)、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等职,康熙时官至两江总督。所至以清廉闻世,三次被举“卓异”。康熙帝曾赞誉:“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卒谥“清端”,追赠太子太保。著有《于山奏牍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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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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