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三十一日 · 金 ·《广福院牒并记》


《广福院牒并记》
【时间】大定三年(1163年)二月廿日牒,大定十五年(1175年)刻
【地点】山西武乡县石盘开发区会同村广福院。
【评述】
碑高174厘米,宽81厘米,厚30厘米。圆首,额横篆“敕黄记”3字。碑身两截刻,上刻牒文13行,钤印“尚书礼部之印”1方,花押3处;下刻《广福院记》23行,满行30字。刘引济撰文,张天尹篆额并书,住持僧善润立石。
记文述“潞州大都督府武乡县会同里天平军讨击使李公宝亮”于天福年间舍地建佛堂数间,并陆续施造经幢、官舍、寮室;后“当里兵部散官王文楷造阿弥陁像及铸鸿钟,大小碑铭一十四座……众请僧行住持,相继不绝”。至大定年间获赐广福院额,院主僧行念与众维那等于次年特建法堂五间。因担心“年岁深远,遗没敕黄,率众共议,欲摹刻于石,永传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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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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