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十二日 · 辽 ·《谷积山院读藏经之记碑》




《谷积山院读藏经之记碑》
【时间】大康四年(1078)四月十五日记
【地点】北京房山区青龙湖镇谷积山灵鹫禅寺
【评述】
碑为汉白玉,高254厘米,宽94厘米,厚33厘米,螭首龟趺,碑身上部及龟趺有裂痕。碑身四面刻。阳额篆“大辽析津府/良乡县张君/于谷积山院/读藏经之记”4行20字;碑身20行,满行40字。阴额题“师德华严/七处九会/千人邑碑”3行12字,碑文漫漶。碑两侧有大康七年四月题记。
碑文载南京道析津府良乡县绣户张义绚夫妇为请众僧读《大藏经》,将“北公村别墅一所,田土园林约近陆柒顷,庄院房舍依旧住佃;掳所收地利斛粟果实等,并元买券契,共壹拾陆道”捐给谷积山院,同时明确了子孙索取的约定条件:“若僧徒不怠,经课无阙,及不别将货卖典质,他后子孙无得取索;苟或反此,取之可也。仍刻贞珉,以贻后来者。”
撰碑者对张氏夫妇赞颂道:“是知富而不奢,积而能施,义也;舍今生爱,求过去福,智也;虑身后事,立石为约,信也。”
中书舍人、前知营州军州事陈觉题;将士郎、守均州参军张惟白书并篆额;河南郡宫士全刻。立碑者为南吕村张文绚夫妻及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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