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治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金 ·《法性禅院牒并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三日 · 金 ·《法性禅院牒并记》

E5B35

A8FBD

5A0F7


《法性禅院牒并记》


【时间】泰和七年(1207年)六月初八日建,泰和六年(1206年)四月二十一日牒

【地点】山西孝义市高阳镇苏家庄村慈胜寺

【评述】

碑高147厘米,宽69厘米。碑两面刻。碑阳额题“法性禅院敕额之记48字,碑身两截刻,上截刻尚书礼部于泰和六年(1206年)四月二十一日签发敕牒15行。其中状文4行为行书,字迹较潦草,上钤8方“尚书礼部之印”。首行下方“天字五十二”编号处钤半印。发文时间处钤4方印。最后一行署名下有画押。下截刻《法性禅院记》,25行,行26字,泰和七年(1207年)重午前三日记。末行小字为立石僧众题名。

碑阴额题“
创买敕额维那36字。碑身三截刻,上部题诗,中部绘“法性老人增寿图”,下部刻维那施钱榜。为创买敕额施钱最多的都维那三人排列于前,施钱数为五十贯、三十五贯、三十贯,后依次为副维那、次副维那、众维那等题名和施钱数,施钱最少者为一贯五百。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