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三日 · 金 ·《法性禅院牒并记》



《法性禅院牒并记》
【时间】泰和七年(1207年)六月初八日建,泰和六年(1206年)四月二十一日牒
【地点】山西孝义市高阳镇苏家庄村慈胜寺
【评述】
碑高147厘米,宽69厘米。碑两面刻。碑阳额题“法性禅院敕额之记”4行8字,碑身两截刻,上截刻尚书礼部于泰和六年(1206年)四月二十一日签发敕牒15行。其中状文4行为行书,字迹较潦草,上钤8方“尚书礼部之印”。首行下方“天字五十二”编号处钤半印。发文时间处钤4方印。最后一行署名下有画押。下截刻《法性禅院记》,25行,行26字,泰和七年(1207年)重午前三日记。末行小字为立石僧众题名。
碑阴额题“创买敕额维那”3行6字。碑身三截刻,上部题诗,中部绘“法性老人增寿图”,下部刻维那施钱榜。为创买敕额施钱最多的都维那三人排列于前,施钱数为五十贯、三十五贯、三十贯,后依次为副维那、次副维那、众维那等题名和施钱数,施钱最少者为一贯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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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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