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二十一日 · 金 ·《绛州翼城县武池等六村取水记》

《绛州翼城县武池等六村取水记》
【时间】大定十八年( 1178年)重阳日立石
【地点】山西翼城县武池村南乔泽庙内
【评述】
碑高169厘米,宽71厘米。额题“重定皋泉水记”。碑身31行,满行63字。首题“大金绛州翼城县武池等六村取水记”。碑载唐大历二年( 767 年)“始有碑记,多纪云异之迹”;宋大观四年( 1110 年) ,翼城县令王迩应邑人之愿,将翔皋泉神祈雨灵验之事上报朝廷,第二年即政和元年( 1111 年)获“乔泽庙”赐额。金大定年间,因天旱及截河打堰挖渠,诸村用水争讼频繁,屡经州县、河东南路兵马都总管府及尚书户部裁断而得以解决,诸村水甲、水头等立碑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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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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