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二月三十一日 · 唐 ·《圭峰禅师碑》
【时间】大中九年(855)十月刻立
【评述】位于陕西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寺。
《圭峰禅师碑》又名《圭峰定慧禅师碑》,高208厘米,宽93厘米,碑身有断裂纹。额篆“唐故圭/峰定慧/禅师碑”3行9字。碑身楷书36行,行65字,首题“唐故圭峰定慧师传法碑并序”。宰相裴休撰文并书丹,柳公权篆额,邵建初刻制。
圭峰禅师(780-841)号宗密,俗姓何,果州西充县(今四川西充县)人,因常住陕西户县圭峰山下草堂寺,世称圭峰法师。他曾经师澄观法师,为华严宗第五代祖师,主张“佛儒一源”,“顿悟资于渐修”,是著名佛教思想家。去世后谥号“定慧禅师”。碑文记载圭峰禅师生平及其弘法活动,阐述其佛法义理学养,称赞其严持戒律、提携后学、为人谦虚的品格。
此碑书法清劲潇洒、法度精谨,宋代米芾评称:“裴休率意写碑,乃有真趣,不陷丑怪。”(《海岳名言》)。
清叶昌炽言:“《大达法师》(参见12月25日唐《玄秘塔碑》),裴撰文而柳书之。此碑则柳题额而裴书之。两碑微言奥义,非精于梵乘者不能作。”(《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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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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