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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拓意韵 法治万古传 | 刻在石头上的记忆,东方嘉石碑拓展开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6 阅读数:


嘉石,纹石也,3000 年前礼制教化的一种措施 ; 

嘉石,美石也,2000 年来法律事项的承载和见证 ;

东方嘉石,成就了儒家文明和中华法系的不朽传奇。

 

 

“东方嘉石——碑刻上的中华法系”展开幕

 

7月5日,“东方嘉石——碑刻上的中华法系”展览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一层B4展厅开幕。

 

碑石是中国古代用以铭刻重要事项的一种载体,源远流长的碑刻文化包容了古代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等多种信息,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国家治理状况,为我们研究历史、传承文化提供了丰富而详实的史料。

 

 

 

本次展览由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联合主办,分为碑石上的儒学、碑石上的法律、碑石上的文化艺术三个板块,碑石原物及碑拓展品计50余件,年代从秦到20世纪60年代,时间跨度为2200余年。这些内容丰富、形制各异的展品不仅可以传达中国传统石刻艺术的独特魅力,也把观众带入探索中国古代法治文化的发展与演变的时光隧道。这不仅是一次生动的古代文化的体验,更是中华法治文明的传承与再现。

 

时建中在致辞中指出,碑刻是中华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华法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载体;拓片,又是碑刻的载体,传承着碑刻文化,也是对碑刻文化的一种再创造。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大学,肩负着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责任。“东方嘉石”展是李雪梅教授及她的学术团队多年来辛勤工作、精心研究的一部分,“碑石课堂”系列活动也已成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大模式和法大品牌。时建中表示,通过本次展览活动,会使法大模式被大家更加广泛地理解、认可,也使更多的师生共同见证学校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模式。时建中预祝展览顺利举行。

 

李雪梅对到场的各位嘉宾以及学校在重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方面所搭建的平台表示由衷的感谢。她介绍说,此次“东方嘉石”展览是出国展的汇报展,一个月曾前亮相于挪威卑尔根孔子学院,展览内容兼顾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学科优势。展览中既有人们熟知的“龙门四品”、北魏墓志等书法名品,也有平易近人的孔子形象、生动的二十四孝故事,而更多的却是易被人们忽视的古代圣旨、条规、禁约、官箴、冥判、界碑、契约等法律内容。配套的法制文物展,也使得展厅的传统文化氛围更浓郁。她表示,今后会更加致力于团队建设和学术积累,在教学科研上不断提升,激发团队的创新潜力。

 

 

 

嘉宾合影之后,进入到传拓体验、有奖竞猜环节。竞猜题目以展览中的碑刻基础知识为主,辅之以法治文物的名称和功能。现场观众踊跃参加,积极竞答,达到了以展览普及知识、提升兴趣的目的。

 

 

 

 

金石拓意韵  法治万古传

 

此次展览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0日。

 

 

顺治九年卧碑


同治四年(1865)刻,顺治九年(1652)颁发。学规计8 条,其中涉及词讼的内容为:生员不许“武断乡曲”“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预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等。碑在河南洛阳。

 

 

“二十四孝”之“六孝”图


石面有六格。右三格为“大舜耕田”“文帝尝药”“庭坚浣衣”;左三格为“江革负母”“单衣劝父”“陆绩怀橘”,均为《二十四孝》中的故事。

 

 

地狱变相残石


此残石表现的是镬汤地狱的场景:炭火之上架起镬(青铜大锅),罪犯被赶入镬内,以惩其生前罪行。

 

 

泰山刻石


原石有秦始皇二十八年(前 219)铭刻144 字,秦二世元年(前 209)铭刻 78字,现残存二世铭刻 10 字,李斯篆书。下半部分为清代徐宗干题刻,记刻石位置变化及受损始末。现存山东泰安岱庙。

 

 

下马碑 残石


上截残缺,原文应为“奉旨,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到此下马”。“下马碑”一般刻立于文庙前东西两侧,文武官员行至下马碑前要下马下轿,锣鼓仪仗亦需偃息,以示对孔子的尊重。

 

 

鼓水全图


石存山西新绛县三泉镇席村。圆首,额题“鼓水全图”四字,两侧饰龙纹。碑左侧,天河、西河蜿蜒而下,稻苇莲池、村落庙宇、堤坝良田分布其间;碑右侧,山峦、村落、茶坊、坟茔错落有序;碑下部,驿站、王府、寺庙、学宫环聚州城内外。碑身空余处,刻有唐杜頠《故降行》和元代契玉立《绛守居园池》中的诗句。

 

 

莫高窟四臂观音六体真言碑


石存甘肃敦煌莫高窟内。元至正八年(1348)立,略残。碑上部刻“莫高窟”三个大字,中央阴刻四臂观音坐像,下面两横格和中心像两侧刻用梵、吐蕃、西夏、蒙、回鹘、汉六种文字书写的六字真言,周围有题名,反映了元代河西走廊多种文字并行、多民族文化交融的情景。

 

 

 

精心布置的展览不仅展示我校师生在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和普及方面的实力,也是用实际行动促进具有“法学特色的传统文化”和秉承“传统精髓的法治文化”与法大精神同频共振的重要一步,为营造更加积极向上和具有法大特色的校园文化起到示范作用。

 

本文转载自中国政法大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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