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二十二日 · 清 ·《增给月湖书院经费记》
《增给月湖书院经费记》
【时间】道光元年(1821)七月上浣
【地点】浙江宁波海曙区天一阁东园游廊壁
【评述】
碑高208厘米,宽85厘米,厚17厘米。额题“增给书院/经费碑记”2行8字。碑文18行,满行44字,首行刻“增给书院经费记”7字,宁绍台道陈中孚撰文。
碑文载月湖书院的前身义田书院,始建于顺治十年(1653),康熙年间改现名。因经费不足,江右杨懋功捐廉四千金为之备。陈中孚与郡守、邑令商议,“以前数付质库,以银权钱,得五千缗为子本,计月取一分息,而其母岁得六百缗。县征收,申于府,租入外益以其息,向之支诎者稍稍裕矣……其付质库算息起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又四月,增给书院资用始于二十五年四月”。之后讲堂、书舍修葺及置义田,也多取于兹。
撰文时间为陈中孚升任四川提刑按察使之前,为“无饱奸胥之槖,无负中丞惠士之心”,特勒石以记。
陈中孚(1766-1826),字心畲,号允臣,湖北武昌(今湖北鄂城葛店)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任翰林院散馆编修。嘉庆十三年(1808)任山西道监察御史,次年转任山东道监察史。嘉庆十八年(1813)任山西河东道员,兼晋陕豫盐运使,后因父丧回籍,守丧期满赴任浙江宁绍台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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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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