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恪遵章程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2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八月二日 · 清 ·《恪遵章程碑》

3E6229


《恪遵章程碑》


【时间嘉庆五年(1800)十月十一日

【地点】陕西三原县博物馆

【评述】

碑圆首方座,碑身高170厘米,宽67厘米,厚16厘米,碑座高51厘米。额竖题“恪遵章程”1行。碑身23行,满行31字,载军兴以来里民公议承奉差役规章6条。其中第2条规定:“各里值年收取各户银钱,务于簿内分析载明某月某日收某人钱若干,并发给收付字据,盖印图记,以免摇混。如输纳不前,以便指名差催。”6条章程主旨在于强调里甲承值洁己奉公,同心协力,使公事不致延误。立碑责任者为永清三十里三甲、九甲等。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1FCF2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