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嘉庆二年(1797)十一月二十二日
【地点】陕西三原县博物馆
【评述】
碑圆首方座,碑身高164厘米,宽62厘米,厚45厘米,碑座高43厘米。额题“永定章程”2行4字。碑身两面刻,碑阳14行,满行43字,首行题“军需局设立条规碑记”,内容为公议设立军需总局,每月三十里派班支应。一月六里,五班轮流办理,不许差役经手,并开列五条条规且经官府批示认可。碑阴中部刻“三原县军需局”,右部刻城隍庙渠南地基一段四至及信众捐输银两数额;左侧刻立碑责任者和时间,分别为嘉庆二年(1797)永清三十里九甲立局,嘉庆六年九月永清三十里三甲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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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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