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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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0 阅读数:
《勒石示禁碑》
【时间】嘉庆八年(1803)四月
【地点】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百梁桥
【评述】
碑额题“奉宪勒石永禁之碑”5行8字,碑文19行,字迹磨泐较甚。禁文由宁波府鄞县知县为维护桥梁秩序而颁示,并附4条禁约,包括禁止在桥屋内饮羹造食、堆积柴草、开张店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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