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撷英

您所在的位置: 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 > 法制文物撷英 > 正文

清 ·​​​​​​《大足县正堂示禁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3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五月二十三日 · 清 ·《大足县正堂示禁碑》


《大足县正堂示禁碑》


【时间乾隆五十七年(1792)六月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宝顶山圣寿寺

【评述】

碑圭首,碑身下部文字漫漶。碑额横题“正堂示禁”4字,碑文12行,立禁碑是为“严禁滋扰以清禅院以垂久远”,该寺住持僧立。


因宝顶寺屡被山主、地邻把持并出现种种骚扰之事,知县出示禁令:自示之后,如有仍前入寺搅扰把持需索,一经访闻,或被告发,轻则枷号,重则按凶恶棍徒扰害良民例投畀远方,决不稍为宽假。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1FCF2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