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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栖壑和尚不置田产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7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十七日 · 清 ·《栖壑和尚不置田产约》

《栖壑和尚不置田产约》


【时间康熙四十六年(1707

【地点】广东肇庆鼎湖山庆云寺。

【评述】

碑呈横长方形,嵌于墙上,高39厘米,宽60厘米。碑文23行,满行20字,首题“云顶栖壑和尚不置田产约”。碑文为庆云寺开山祖栖壑和尚所撰,六代祖圆捷一机和尚立石。碑文第17-23行载道:

我鼎湖庆云禅院,自崇祯甲戌年开创以来,本无田产。所给皆藉四方,从无储集,日用不亏,益信佛言有据。为此,谆谆特行严约:誓遵佛制,不置田园。凡我后昆,深体斯意,一心念道,慎勿他图。自感龙天欢喜,密祐维持。倘不是依,名为败教,坏规灭法,自取沉沦,鸣鼓攻之,非我徒也。仰祈三宝证明,天龙昭鉴。

栖壑(1586-1658),俗姓柯,法名道丘,晚号栖壑,广东顺德人。17岁在广州永庆庵出家。翌年至宝林寺(今南华寺)侍憨山大师。后在南京、杭州参禅。天启三年(1623)于法性寺受具足戒。崇祯四年(1631)南归广州。崇祯八年(1635)访六祖惠能新州故址,经端州,见鼎湖山山水秀丽,遂有开山之志。第二年在鼎湖山开山主法,改庆云庵为庆云寺,自号云顶老人。南明永历三年(1649)夏,永历帝朱由榔请栖壑为母妃说法,并拟为庆云寺置田。栖壑闻知,以不能广置田产为由拒绝,并立石为誓。栖壑住持庆云寺23年,于顺治十五年(1658)圆寂。其所撰《本院不置田约》载于《鼎湖山志》中。另制有《僧约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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