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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断明水利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6 阅读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六日 · 清 ·《断明水利碑》


《断明水利碑》


【时间】顺治六年(1649年)十二月十日

【地点】山西翼城县武池村乔泽庙

【评述】

碑高129厘米,宽56厘米,厚18厘米。两面连刻。碑阳额题“断明水利碑记6字,碑身25行;阴额题“院府断案4字,碑身19行,另下部有题名4行,总计48行,满行51字。碑文记载了翼城县北常村渠长杨景耀控告武池村乔光启等不遵旧例,于清明前启渠使水、霸水杀人之事。该案经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批示,平阳知府查报给帖,翼城知县审理,裁判“率由旧章”,维持成规,并将使水日例勒石刻碑。此碑由知县白珍等立。

该碑所载水规可溯及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金大定十八年(1178)年《大金绛州翼城县武池等六村取水记》、元宪宗七年(1257年)《大朝断定使水日时记》、至元九年(1272年)《重修乔泽神庙并水利碑记》等碑均有涉及。该案在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滦池水利古规碑记》中也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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