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感庙敕牒碑》
【时间】政和八年(1118)
【评述】
碑立于山西武乡县监漳镇监漳村西五龙山应感庙内。
碑圆首,额饰花纹,无字。碑身三截刻。上截9行,中截5行,下截9行。碑身下部残泐。内容载武乡县三垅山一所古庙侧有二龙池,因祈祷灵应,地方特乞奏封赐庙额。经河东路转运司保明,礼部呈状,朝廷为其赐额“应感庙”。尚书省于政和八年(1118)二月十六日向威胜军武乡县应感庙出具敕牒。十天后,威胜军收到尚书省以黄纸书写的敕牒文本(亦称“敕黄”),于同年五月交付武乡县收管,并明令武乡县对赐额寺庙进行监管。碑石上钤有2方“尚书省印”和1方“威胜军印”,作为公文效力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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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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