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九月十六日 · 唐 · 日本僧人圆珍过所
唐 · 日本僧人圆珍过所
唐代通关文书,据日本印本重印,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此为唐大中九年(855年)越州都督府和尚书省颁发给日本僧人圆珍的过所。隋唐时期,日本多次派遣唐使来中国学习,此过所即为这一史实的见证。为了稽查行旅,唐朝实行严格的过所制度,由中央尚书省或地方都督府(或州)颁发证明文书。过所上通常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携带牲畜物品、事由等内容。凡过关津,必须经过关司勘验过所,确实无误方能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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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