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七月十三日 · 民国 · 拥护共和纪念章
【名称】
拥护共和纪念章
【时间】
民国五年(1916)六月
【评述】
云南都督府制护国运动纪念章,铜质,纵(含绶带)8.9厘米,横4.7厘米。纪念章外围饰50个小花瓣,内圈等距环绕6朵珐琅五彩庆云纹。纪念章中心为红色底,上方是军务院抚军长兼领云南都督唐继尧(1883-1927)像,下面交叉两面民国初期的五色国旗。旗下方纵书“拥护共和纪念”,两旁分列金马和碧鸡。纪念章背面铸“民国五年六月云南都督府制”两行文字。
民国四年(1915)年十二月袁世凯宣布“接受”帝位、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后,唐继尧、蔡锷、李烈钧宣布云南独立,率先在西南边陲发起了护国运动。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被迫宣布取消帝制,护国运动宣告胜利。民国五年(1916)六月云南都督府制定并颁布了《拥护共和纪念章条例》和《拥护共和奖章条例》用以奖励参与护国战争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纪念章以金马和碧鸡为主要装饰图案,打破了清末以来勋章图案使用蟠龙、雄狮等瑞兽的惯例,富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平民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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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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