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七月十九日 · 民国 · 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
【名称】
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
【时间】
民国十一年(1922)一月一日
【评述】
近代纪念币,民国十一年(1922)由湖南造币厂铸造发行。币正面中央为嘉禾图及三横,珠圈外上镌“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下镌“中华民国十一年一月一日”字样,左右两侧分别镌币值“壹圆”字样。
1920年6月湘军驱逐北洋军阀湖南督军张敬尧(1881—1933)后,谭延闿(1880—1930)第三次督湘,因一身兼督军、省长、湘军总司令三职,造成湘军内部矛盾加剧。谭延闿重提“湘人治湘”“湘省自治”,主张各省制定省宪,民选省长,废除督军,在各省自治的基础上实行联省自治。当年秋,谭延闿成立制宪筹备处,召开在省官绅制宪会议,并起草了一部《湖南省宪法》。11月下旬,赵恒惕、程潜联手逼迫谭延闿下台离湘,赵恒惕(1880—1971)被广东军政府任命为湖南总司令(湘军总指挥),宣布“继承前督遗规”,继续完善《湖南省宪法》。
民国十一年一月一日(1922)赵恒惕公布《湖南省宪法》,是当时全国各省中最早公布的省宪法,特铸造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分金、银、铜质三种以扩大影响。币正面图案为三横。一说三横表示民国十一年一月一日,亦寓意湘中、湘南、湘西之三湘;也有一说三横是八卦中“乾”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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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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