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十一月十一日
民国 · 《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布告》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布告》
【时间】1949年4月25日
【评述】194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联名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布告》。“约法八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严惩反革命破坏。(二)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鼓励照常生产、营业。(三)没收官僚资本,凡愿意继续服务者准予量材录用。(四)保护学校、医院、文化体育设施和公益事业。(五)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各安职守,听候接收处理。(六)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七)有准备和有步骤地进行农村土改。城市的土地房屋不能和农村土地问题一样处理。(八)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日,中共中央向解放军总前委、各野战军、各中央局发出通知,要求“嗣后各军即用此件向所到城乡(新区)广为宣传和实施,不再另发口号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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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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