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十日 ·《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
【时间】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癸好三年)
【评述】《天朝田亩制度》是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农民革命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它以“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为原则,拟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这一平分土地的方案具有一定的空想性,即使在太平军占领地区也并未付诸实施。
《天朝田亩制度》的思想渊源是原始基督教义和儒家的大同说,洪秀全据此创立了上帝教的大同说,并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制度化。在平分土地和公有生产物的基础上,推行兵农合一的农村公社组织制度。太平天国改革措施还包括:蓄发变服,敬拜上帝;严分男行女行;实行人无私财的圣库制度;严禁吸食鸦片、饮酒及嫖娼等恶习;废除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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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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