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丨一月十五日 · 太平天国《天条书》抄本
太平天国《天条书》抄本
【时间】壬子二年(1852年)
【评述】《天条书》是拜上帝会规定的仪式和守则,包括“拜上帝”的祈祷文和十款天条两部分。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由洪秀全、冯云山在广西桂平县紫荆山制定。最初仅抄写传习,1852年(咸丰二年)刊行,为太平天国最早的法律条款。其中十款天条是仿摩西十诫所作,内容为:
第一,崇拜皇上帝;第二,不好拜邪神;第三,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第四,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第五,孝顺父母;第六,不好杀人害人;第七,不好奸邪淫乱;第八,不好偷窃劫抢;第九,不好讲谎话;第十,不好起贪心。
《天条书》刊行后,要求军民朝夕诵读,成为太平天国前期军民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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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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