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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雪梅教授的科研成果获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
发布时间:2017-09-29

9月28日上午,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暨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颁奖典礼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举行,我所李雪梅教授的专著《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明清碑禁体系》荣获优秀奖。

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每5年评选一次,主要奖励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专著,旨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自今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共收到专家推荐、网络同行提名推荐成果1839项,最终共53项优秀成果获奖,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新闻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8个学科。



将禁令、规范、公文、契约和讼案等“镂之金石”即铭刻于青铜器或石碑上,公布彰显,以备查考,以垂久远,是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一个重要传统,即法制“镂之金石”传统。《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明清碑禁体系》系首次对这一传统进行系统梳理、研究的专著。

全书42万字,由导论、上篇、中篇、下篇、结语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导论就研究主旨、相关成果、研究方法、关键概念等进行阐释。上篇通过对“铭金”和“刻石”法律纪事发展历程的梳理,意在探寻文字“镂之金石”传统与法律纪事发展演进的关系,展现刻石法律纪事中的政府公权和民间公权、正式法与非正式法的并行发展和相互影响。中篇凡六章,从不同角度探讨明清碑刻中的法禁、官禁、民禁、神禁等内容、特色和功效,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下篇总结法制“镂之金石”传统的规律性内容,并提出以下观点:中国法制“镂之金石”传统的核心是彰显“礼制”和布行“公政”;法律碑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纪事体系或法律铭传形式,具有官禁公文与民禁私约并行发展的特色;法律碑刻的产生有原生路径和次生路径之别;碑禁制度中的罚则体系,培养了基层社会群体中“以罚代管”的思维定式;等等。这些探讨,有利于纠正以往关于古代民间社会轻视法制和权益的误解。



作者在书中初步构建了古代中国法制“镂之金石”传统的解释框架,阐述古代中国通过金石铭刻传布官法与民约在建构地方法律秩序中的重要意义,并指明法制“镂之金石”传统是中华法制文明的有机组成,旨在为本土化的法律秩序建设提供借鉴。

李雪梅教授的专著《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明清碑禁体系》曾入选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文库,2015年4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后,曾先后荣获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届“中国法律史学会优秀学术成果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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