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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7-18

2017年715-1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协办的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术研讨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hinese Law and History)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召开。来自耶鲁大学、马里兰大学、纽约大学、休斯敦大学、爱荷华大学、西点军校、西弗吉尼亚大学、加州大学东湾分校、杜兰大学、瓦尔帕莱索大学、莱斯大学、多伦多大学、西蒙弗雷泽大学、巴黎第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台北大学、台湾大学、台北故宫博物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审计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山大学等境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六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全体与会学者合影

会议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李雪梅教授向与会学者介绍了举办此次国际研讨会的缘起,位于北京的主办方和设立于北美的协办方,基于对中国古代法律和历史的共同兴趣和追求,克服了时空距离的种种限制,牵手合作,共襄盛举。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教授在致辞中向与会学者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并期望通过此次会议,促进不同地域、不同学术背景的法律史研究者的沟通与合作,进而在中国法律与历史研究上获得更多的学术启发和灵感。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会长陈利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此次会议是真正意义上跨学科研讨中国法律与历史的学术活动,也希望中国法律与历史的学术交流活动在今后能够蓬勃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教授致辞

中国法律与历史是一个宏大的主题,围绕大主题设立的十三场专题研讨容纳了法律与政治、司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文本制作与传播、制定法与习惯法、古代法与当代法,以及东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等议题,显示出参会学者们的多元性、开放性的研究视角和方法。

第一场研讨以“中国古代法律、政治和社会”为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李雪梅教授主持,古籍所徐世虹教授、南玉泉教授和华中科技大学李力教授分别发表了《“爵减”献疑——以近年出土简牍中的“爵减”资料为线索》、《从岳麓秦简識劫案看秦国的匿訾罪及其乡里状况》、《20世纪以来< 尚书·甘誓>所载夏代“军法”的研究》论文。

第二场研讨由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主持,围绕“地方法庭与司法行政”的主题,西华师范大学吴佩林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张勤教授、中山大学徐忠明教授分别就提交的论文《从清代州县司法档案看县衙叙供文书的制作》、《清代州县衙门如何解决纠纷——对法律中心解释的反思》、《建筑与仪式:明清司法理念的另一种表达》进行阐述。

第三场研讨聚集“20世纪中国的法律和正义”的议题,由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主持,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助理教授夏昀、纽约大学博士研究生杜乐、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刘吉庆分别讲述《抓捕汉奸的法律之网》(The Legal Web for Catching the Han Traitors)、《通过法律变革社会习俗:养女制度在民族变革中的演化和差异》(Reforming Social Customs through Law: Dynamics and Discrepancies in the Nationalist Reform of the Adoptive Daughter-in-Law)、《从“光棍例”到“流氓罪”》的主旨。

与会学者参加专题研讨

第四、五场分别由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助理教授郭威廷和香港中文大学邱澎生教授主持。在第四场“法典和行政秩序”专题讨论中,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助理教授Macabe Keliher就《礼部与政治、行政命令:明清会典之比较》(The Board of Rites and Political and Administrative Orders:Comparing the Ming and Qing Huidian),美国加州大学东湾分校讲师Nancy Park就《清代行政法中的公私罪》(Public and Private Misconduct in Qing Administrative Law)、中国社会科学院张生教授就《唐律五百条:规范技术、法律体系与治平理念的融贯统一》,进行论文主旨阐述。在第五场“唐律探讨”专题,台北大学陈俊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陈玺教授、吉林大学刘晓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晶副教授、台湾大学杨晓宜博士分别就提交会议的论文《关于唐代法律中的时间问题》、《从“金作赎刑”到“赎罪以铜”:唐代赎法臆说》、《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论唐< < span="">厩牧令>有关死亡官畜的处理之法——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证》、《略论唐代法例颁行的争议》,分享最新研究心得。

与会学者参加专题研讨

第六场的主题“比较/跨国背景下的法律历史”,由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司徒霭美副教授主持,香港大学助理教授吴海杰、纽约大学博士后研究员Maria Adele Carrai、独立学者Frederic D. Grant, Jr.、北京大学燕京学堂硕士研究生Ucar Hamza分别发表了论文《当言论被禁:英属香港时期的新闻审查与法治(1850s-1940s)》(When Silence Speaks: Press Censorship and Rule of Law in British Hong Kong1850s-1940s)、《帝国法律教育的矛盾性:中国留学生使用美国教材走向误区》(The Contradictory Pedagogy of Imperial Legalism: The American Lessons to Foreign Educated Chinese That Went Wrong)、《1784-1840年代美国法院的“华法华用”》(The Reception of Chinese Law and Chinese Litigants in Cou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784-1840)、《帝国精英制度:十六世纪奥斯曼帝国与中国明朝模式对比》(Imperial Meritocracies: Comparing the Models of Ottoman and Ming Dynasty during the 16th Century)。

第七场主题是“法律、行政和帝国”,由华中科技大学李力教授担任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孙旭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严新宇、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白阳、中国人民大学尤陈俊副教授分别以《道光帝对请托的认识及预防、举发、惩治措施》、《诉讼社会再探:以清代巴县讼案的空间分布和涉讼主体为视角》、《试论清代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明清基层官僚体制运作的变化趋势与“健讼之风”的内在关联》为题,阐述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与会学者参加专题研讨

第八场“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专题由山东大学江照信副教授主持,美国西点军校葛约翰教授、美国莱斯大学博士研究生谢新球、台北故宫博物院研究助理陈重方分别发表的论文题目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现代性选择:以朱先生和手机被偷案为例》(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Culture and the Alternative Modernity ofSocialist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Case of Mr. Zhu and the Stolen I-Phones)、《本体、文本和权力: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法律话语的形成》(Body, Text, and Power: The Formation of the Discourse of Law in late Nineteenth and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China)、《传统验尸知识、技术的现代遭遇——以清初至1950年代的“蒸骨验尸”为例》。

第九场由中国政法大学徐世虹教授主持,美国马里兰大学张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桂涛讲师,通过论文《清代地方社会中的告示与法律信息的流布》(Public Notice and Popular Legal Information in Qing Local Society)、《法律碑刻的程式和文本》、《“语多狂悖”:清代文字狱中的皇权、官僚与基层社会》,阐述了“法律信息、控制与权力”这一主题的学术观点。

美国马里兰大学张婷副教授通过Skype视频会议模式发表、回应评议和提问。

第十场的主题是“中国法律史中的知识、学术与研究”,由吉林大学刘晓林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林乾教授、河南科技大学王云红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苏基朗教授、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员Roy Sturgeon分别就提交的论文《包世臣“书三案始末”真伪辨析——以江苏铜山段李氏案为核心》、《中国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晚清豫派律学家群体考论》、《自然宪法主义和自然权利:加藤弘之,吴经熊,阿塞尔·哈盖尔斯特洛姆,弗雷德·卡斯博格》(Naturalistic Constitutionalism and Natural Rights: John Ching-hsiung Wu, KatōHiroyuki, Axel Hägerström, and Frede Castberg)、《中国法律史从古典到近代的回眸:英文文献汇编》(Glimpses of Chinese Legal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Modernity: A Bibliography of English-Language Sources)进行发言。

会议设置的图书展示区

第十一场“民法与习惯法”专题由西北政法大学陈玺教授主持,南京审计大学许娟教授、中央民族大学邓建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梁治平研究员分别就《民国钱庄业的发展模式与民间规范》、《化内与化外:清代习惯法律效力的空间差异》、《一桩命案引起的妇女离异争议》、《“事律”与“民法”之间——中国“民法史”研究再思考》论文与参会者进行交流。

第十二场以“性别、信仰与法文化”为主题,由台北大学陈俊强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郭瑞卿副教授和张蓓蓓副教授、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司徒霭美副教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博士研究生郭耀斌分别就提交的论文《被误读的女性向佛者:清代张李氏“烧香治病诓骗财物”案的解读》、《清代女性暴力相关犯罪及法律应对》、《中国古代的冥判与刑法》(Chinese Spirit Courts and Criminal Law)、《酗酒受罚:清中期民间文化中的酒、酗酒与犯罪》(The Culpable Drunkards: Alcohol, Drunkenness and Crime in Mid-Qing Folk Culture)进行发言。

与会学者参加专题研讨

第十三场由中山大学徐忠明教授主持,主题为“帝制中国的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胡祥雨副教授、法国巴黎第十大学梅凌寒副教授、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助理教授郭威廷分别以《清代京师中司法制度的“网状”结构:明清一体化》(TheWebStructure of the Judicial System in Qing Jingshi: A Ming-Qing Integration)、《刑科题本的拟成:以宝坻县档案与刑科题本的比较为依据》、《理性与经验:传统中国司法原则中的两个面向》、《中国晚清的“游勇”处罚》(Punishing Roaming Braves in Late Qing China)为题进行了发言。

除了十三场专题研讨,本次学术研讨会还设置了圆桌讨论的环节,参会学者分别对美国休斯敦大学丛小平教授的著作《中国革命时期的婚姻、法律和性别》(Marriage, Law, and Gender in Revolutionary China)、美国加州大学东湾分校讲师Jed Kroncke的著作《法律与发展的无用之功:中国及美国法律输出的危害》(The Futility of Law and Development: China and the Dangers of Exporting American Law),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陈利教授的《帝国视野中的中国法》(Chinese Law in Imperial Eyes)进行了评议,并就跨国语境中的法律与历史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耶鲁大学法学院张泰苏副教授通过Skype视频会议模式参与讨论。

在最后一天的议程中,利用会议间隙,中外学者参观了位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的钱端升纪念馆。展览中所体现出来的以钱端升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华人学者的治学精神和家国情怀感人至深。

与会学者参观钱端升纪念馆

在举办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过程中,主办方进行了多项尝试和创新:Skype视频会议模式、圆桌讨论、专题讨论中的中英文并用等等,为这一跨学科研讨中国法律与历史的学术交流搭建了更好的平台。

会议的专题研讨内容涉及古今中外,相当一部分内容和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整体学术风格,有一定距离。这既反映出古籍所具有独立的学术品格,同时也展示出古籍所的开放、务实、平和的心态。古籍所更关注对传世和出土法律文献的整理研究,研究专长涉及精深高冷的秦汉简牍、前沿的唐宋律令、传统的碑志释读,以及流行的清代档案。在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古籍所既了解最新的研究动向和范式,同时也自觉坚持传统的史料考释研究方法。

两天的学术盛会,给酷热时节带来了些许沉静清凉。会议已经圆满结束,但学术交流和研究仍在继续。期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合作交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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