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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博物馆与法律文献研究”实践教学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2016-11-07

 

   2016年10月20日上午,李雪梅教授组织选修“法律文献学”课程的部分研究生前往首都博物馆进行学术考察和现场教学。师生重点参观了“走进养心殿”、“大元三都”两个特展,通过欣赏清代和元代的文物,以加深对当时历史风貌和政治法律制度的认知。教学任务主要通过“古都北京”常设展中的契约文书而展开,其中清代和民国的分家析产书是学生们重点研究的对象。

元代的急递驿俑。元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邮传系统——急递铺,设邮长和铺卒,

负责传递朝廷公文。被传送的文书或盛在木匣里,或置于布包内。

部分研究生在首都博物馆前合影

   11月2日下午,李雪梅教授组织石刻法律文献研读班的部分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修“中国法制史研讨课”的本科生计50余人前往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即五塔寺)进行现场教学。博物馆展出历代石刻文物500余种,其中与法律关系密切的有25种,包括金代《奉先县禁山榜示碑》,元代《大都兴隆寺置地碑》《刑部题名第三记碑》,明代《宝塔寺礼部札付碑》《最胜寺谕旨碑》《广化寺购置地产契约碑》《圆广寺赎地碑》《普惠生祠香火地亩疏碑》,以及清代、民国的十余种法律碑刻。

 

    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工作人员为学生介绍馆藏石刻珍品

   在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建馆历史、馆藏特色进行详细讲解后,师生们分散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法律碑刻,并进行测量、录文等基础工作,为课后的碑文考释研究做资料准备。

由于准备充分,在博物馆中的现场教学活动井然有序。通过与古代文物的近距离接触、交流,加强学生对传统文化和法律文献研究兴趣的目的基本达到。

        师生在五塔寺明代金刚宝座前合影。该建筑于1961年

         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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