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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刻文献所见古代法律和社会”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6-09-28

   2016年9月24-25日,由本校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古籍整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铭刻文献所见古代法律和社会”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河北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图书馆、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碑林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日本九州大学、日本大谷大学等境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四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议开幕式上,所长李雪梅教授向与会学者介绍了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31年来在法律古籍整理以及在秦汉简牍、金石法律文献、唐宋律令研究等方面形成的学术传统和研究特色,并期望通过此次会议,促进历史学和法律史、法律文献研究者的沟通与合作,进而在铭刻法律文献整理研究上形成更强的学术合力。

                         

与会代表合影

    会议共举办十场专题研讨。第一场围绕西周金文和早期碑志,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阿风研究员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王沛的《琱生诸器与西周宗族内部诉讼》、华东政法大学黄海的《曶鼎铭“五夫”案的重新复原》、本校南玉泉的《再论东汉正卫弹的性质》、西安碑林博物馆王庆卫的《新出郑译墓志所见隋代的乐治与国家》,分别展示了新出和传世金石铭刻资料在复原西周宗族司法场景、裁判执行,东汉基层社会组织的样态,隋代乐治改革与国家政治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场唐代碑志和高句丽碑志专题由河北社会科学院孙继民研究员主持。通化师范学院耿铁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黄正建、复旦大学仇鹿鸣、中央民族大学冯立君分别提交了论文《高句丽碑刻中的法律条文》《出土唐代墓志与法律资料》《路氏家族与唐前期的岭南经营》《入唐高句丽人泉氏墓志笺考》,对相关史料进行辨析考证,展示了史学研究者扎实严谨的学风。

学术研讨会现场

   第三场侧重于唐宋经济与法律的关系,由华东政法大学王沛副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陈玺、南开大学段知壮、河北社会科学院孙继民先后发表了《唐代钱法渊源考》《唐代寺院经济与< 道僧格>中的“不得私蓄”条》《< 宋人佚简>所见南宋舒州酒务则例》论文。

第四场的主题是五代屏盗碑和宋代公文碑,由西北政法大学陈玺教授主持。曲阜师范大学孟凡港、国家图书馆高柯立、本校李雪梅分别以《屏盗碑与五代地方贼患治理》《宋代石刻公文及其法律文化意义探析》《公文中的动态司法:南宋< 给复学田公牒>和< 省札>碑文考释》为题阐述论文主旨。

   第五、六场为金元碑志专题,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刘后滨教授和首都师范大学张萍教授主持。中国学者任乃宏、阿风、张国旺、党宝海和日本学者舩田善之、井黑忍分别报告所撰论文《金< 京兆府提学所帖碑>校注》《宋元方志与铭刻文献》《金元时期易州敬氏家族考述》《巨野金山寺元代榜文八思巴字蒙古文考释》《蒙古时代华北社会的命令文书及其立碑意义探索》《旧章再造:以“一石三记”和“三石一记”水利碑为基础资料》,分享最新研究心得。

   第七场明代碑志专题由北京大学党宝海副教授主持。山东科技大学郭笃凌、首都师范大学张萍、泰山学院周郢分别以《泰山周边管泉碑刻与明代泉源的法制化管理》《明清秦州城记所见城池管理的几个问题》《明代泰山“山轿示禁碑”考释》为题发表论文。

学术研讨会现场

   第八场简牍文献专场由日本大谷大学井黑忍准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王捷、姚远与本校石洋分别就《何为“刑书”——清华简“子产”篇读记》《东汉内郡县法官法吏复原研究》《浅析荆州高台M46出土记钱木牍的史料价值》三篇论文进行主题发言。

   会议第九、十场的主题是清代碑志与古代法律的关系,由台湾朝阳科技大学耿慧玲教授和日本九州大学舩田善之讲师主持。香港中文大学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张朝阳、兰州大学吴景山、沈阳师范大学张田田、泰安教育学院袁明英、河南科技大学王云红、台湾朝阳科技大学耿慧玲分别以《清代苏州碑刻中的商匠工资纠纷与地方政府经济立法》《17-18世纪江南公众资源纠纷:基于官河、官湖的个案》《丝绸之路生态保护碑铭述略》《中国古代法典中的“以”、“准”字例研究》《泰山普照寺< 交代本愿碑记>分析》《河洛地区近代施地碑与施地活动考论》《试析台湾碑志的公诉功能》为题进行发言。

   会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两位专家的学术总结。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黄正建研究员就会议所见的铭刻史料的特征和整理研究方法、古代法律与社会互动的诸种表现,以及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利用铭刻文献的差异和互补进行了分析,指出传世和出土铭刻文献的珍贵性与多样性,以及利用铭刻文献对古代法律与社会研究的特别助益。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邱澎生教授从史源学视野下铭刻文献与其他史料的印证和互动,铭刻文献对研究统治系统、技术与心态,对研究传统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对研究物的流动与市场关系等议题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进而肯定各篇参会论文对“铭刻文献所见古代法律和社会”主题的探究努力。

   除上述33位学者就提交的论文阐述主旨外,参加论文评议的学者都是有备而来,使得整个研讨会高效紧凑,精彩叠现。作为一种实物法律史料,铭刻文献在载体和书写方式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研究方法和路径也有一定的特色。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共同的主题进行探讨、对话,充分展示了铭刻法律文献研究的巨大潜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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